原廠的再生策略

隨著碳微粒煙灰不斷地堆積在DPF裡,它們需要定期地被燒掉 — 這過程被稱為”再生”。在理想的情況下,再生可以在車輛正常的運行中實現。只要溫度能達到600°C左右,碳微粒煙灰就會被完全燃燒掉 — 就像在烤肉用的焦炭被完全燃燒掉那樣。在DPF中,這過程只有在廢氣的溫度足夠高時才會發生。當一般車輛以每小時 65 公里的速度行駛時 (最好還攜帶足夠負重) ,方能在產生的廢氣中餘留足夠的熱量來達到反應。但是,這些條件常常無法達成。

為了能夠在非理想條件下也能進行再生 (詳見 “DPF故障的可能原因”),原製造商 (OEM) 在銷售車輛檢修部門的努力下已經開發出了一種車載系統。下面是兩種主要的原廠再生方法:

  • 熱力機械方法 ,即 “主動再生”。通過直接把燃油噴射到管道中起到 “打火機” 的起燃作用,把碳微粒燒掉。
  • 化學方法,即使用車載的燃油自携帶催化劑 (FBC)。觸媒需要恰好的比例加入到燃油中,例如用在PSA車輛中的Eolys觸媒催化

為了使車輛能及時地對囤積在DPF裡的碳微粒煙灰作出反應,在排氣系統中DPF的上游端需要安裝一個壓力感測器,並且 要與ECU (發動機的電腦) 連接在一起。如果感測器探測到的碳微粒煙灰囤積過量了以上兩種方法能夠處理的範圍,那麼駕駛員應該採取進一步的行動,或者請維修技師檢查處理。根據由碳微粒煙灰阻塞帶來的背壓增加程度,可參考以下推薦的方法進行處理:

 

碳微粒煙灰負載 車輛的處理策略 駕駛人應採取的反應措施 預計花費和付出
30-45% 後期噴油燃燒 無需處理 燃油
30-45% 儀錶板警示燈顯示 提高行駛速度(以65公里/小時的時速行駛 15分鐘以上,並且維持轉速在2000轉/分鐘) 燃油,時間
70-75% 進入性能受限的 “緩行模式” 到車輛保養廠進行強制再生處理 250英磅,時間
85-100% 進入性能受限的 “緩行模式” 到車輛保養廠進行下列處理:

(i)DPF拆除清理,或者
(ii) 更換DPF系統載體

 

250英磅,時間

1000英磅,時間